近年来,关于张馨予曾是“坐台”小姐的传闻一直时而有之,不堪其扰的她于今年9月召开澄清记者会,并一怒将微博爆料人“港怂萨沙”(夏萨沙)告上法庭。
新安热线摘 张馨予起诉夏萨沙“坐台”言论索赔50万
自出道以来,关于张馨予曾是“坐台”小姐的传闻就不曾间断,今年9月2日,微博实名认证用户“港怂萨沙”发了这样一条微博:“张馨予原名张燕,当初在无锡某夜总会坐台,转到杭州某夜总会坐台,杭州红牌,出台很贵,起码3000元。”此消息一出,令张馨予的“坐台”传闻愈演愈烈。气愤之极的张馨予遂于9月7日在北京召开“坐台”谣言澄清记者会。期间,张馨予请来证人希望还自己清白名誉,并现场签署起诉状,对造谣者夏萨沙微博捏造谣言提起诉讼。23日,张馨予的代理律师证实,北京朝阳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,张馨予方索赔50.5万元。
传票多次被退回 法院登报正式送达公告
几个月过去,“坐台”案件始终未有新的进展见诸报端。12月12日16:36,“港怂萨沙”甚至发微博“挑衅”,称没接到法院传讯:“怂百忙之中遣人去朝阳主动找官司,立案厅、案件查询科各种记录查一底掉都没有,警察叔叔摇头扁嘴说没这案子,请问案子在哪?寄香港去啦?!”
岂料,13日下午张馨予微博公布了案件进展,称案件已由立案庭转入民事审判庭,但因被告不接电话、变更公司注册地址,致使法院发的三次传票均被退回。于是朝阳区人民法院通过《人民法院报》登报,向夏萨沙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。张馨予微博中喊话被告:“口口声声说收不到传票的人,这次法院公告通知了,希望不要再说看不见了。”
在《人民法院报》报纸刊登了这样的内容: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,即视为送达。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,并定于举证(答辩)期满后的第1日9时(遇到法定节假日顺延)在朝阳法院的民事审判第一庭审理,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。